陨石库

中国南极陨石样品申请指南(2010)

Chinese Antarctic Meteorite Sample Request Guidelines(2010)

根据2009年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颁布实施的《中国南极陨石的管理、申请及使用规定(试行)》等三个文件的规定,中国陨石样品主要用于科学研究、教育、科学普及等用途,符合条件的人员和机构均可申请南极陨石样品。
南极陨石样品的申请的受理,由南极陨石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提名成立“南极陨石样品申请评审组” (以下简称“小组”)负责,评审组由长期从事陨石研究工作的7名科研人员组成。南极陨石样品申请的评审工作采取回避制,即讨论评审小组成员申请样品时本人应回避。
如何申请:
1.     陨石样品申请每年受理二次,受理时间分别为3月和9月,无特殊情况三个月内给予申请者答复。
2.     申请者根据在中国极地样品资源共享平台发布的陨石分类目录信息进行样品申请,原则上一次申请陨石薄片和样品总数不超过20个陨石(20),申请的陨石样品形式包括光薄片、切片、碎块、矿物颗粒、粉末等。
3.     所有陨石样品(4-6型普通球粒陨石薄片除外)的借用和使用手续,先由研究者和机构向极地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国南极陨石样品申请表”,寄送极地中心,极地中心汇总,并交“小组”讨论审议,“小组”对申请者拟开展研究项目的科学意义、研究计划的可行性、陨石样品使用的合理性等进行审议,并在讨论的基础上投票做出是否批准的评审结论,最终形成“南极陨石样品借用审核表”,报请极地办审批。极地中心对极地办批准的样品,依据《中国南极陨石的收集、保存及制样规定(暂行)》办理手续。
4.     对于4-6型普通球粒陨石薄片可由研究者和研究机构直接向极地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极地中心依据《中国南极陨石的收集、保存及制样规定(暂行)》在20工作日内办理样品借用手续。
5.     用于科学研究的陨石样品借用时间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下,样品可以办理一次续借手续,续借期为半年以内。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小组”审议批准。其它用途样品借用时间不超过半年。续借期间不接受新的样品申请。研究项目完成之后,陨石的薄片和剩余样品应全部归还极地中心。
6.     具有四年制本科以上的高等学校申请教学用陨石样品的租借时间为两星期。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博物馆申请科学普及教育用陨石样品的租借时间由申请单位与极地中心协商确定。
南极陨石样品的使用应严格遵守《中国南极陨石的收集、保存及制样规定(暂行)》。借用的陨石样品应按时、无损归还,以便其他研究人员使用,如果进行损耗性研究必须在申请时明确说明。
使用者在其发表的相关论文中应注明:“南极陨石样品由中国极地研究中心提供”Samples used in this study are provided by the Polar Research Institute of China)。
使用者必须按《中国极地科学数据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有义务在成果发表之后向极地中心提供其相关研究的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已公开发表的分析数据等资料。申请者可以在http://birds.chinare.org.cn/ “资源申请“栏目能够下载相关表格。和规定。
2010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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